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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二○○九年度先进的决定
来源:院办 时间:2010-2-8 10:57:08 点击:

2009年,在全院干部职工的努力拼搏下,我院顺利实现了全年奋斗目标,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科研、生产、经营、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,并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优秀员工。为了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激励广大职工争先创优,经201021院办公会审议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。

一、集体奖项:

1、最佳效益奖:水处理技术研究所;

2、经营创新奖:轻化助剂研究所、精细化学品研究所;

3、优秀管理奖:生产管理处、机械化学品研究所;

4、特别贡献奖:规划设计院、财务处;

5、科技创新奖:西安汉华橡胶科技有限公司。

二、个人奖项:

1、销售标兵:刘学军、刘顺平、张剑平、李旻、宫淑荣;

2、科研标兵:高超锋、王丽莉、陈晓东;

3、生产标兵:白光宇、张建新、李鹏;

4、管理服务奖:宋义平、王华、李满堂;

5、优秀青年奖:彭江涛、张文存、皇甫慧君。

三、奖励标准:

1、集体奖项获得部门,本部门在岗职工人均奖励200元;

2、销售标兵、科研标兵获得者,每人奖励5000元;

3、其他个人奖项获得者,每人奖励2000元。

    院领导号召全院干部职工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,虚心学习,努力进取,在新的一年里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成绩,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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